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 作者:诺曼工商 发表时间:2020-01-07
诺曼会计为您解释:

所得税的征收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所得税暂行条例”要求,公司所得税率是33%,另有两种特惠征收率,全年度应纳税额3-10万余元的,征收率为27%,应纳税额3万余元下列的,征收率为18%;经济特区和高新科技经济开发区的高新企业的征收率为15%。外资公司所得税率为30%,另有3%的地区个人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要求法律规定征收率为25%,内资和外资公司一致,國家必须重中之重帮扶的高新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额=本期应纳税额*税率

应纳税额=收益总金额-准许扣减新项目额度

所得税的征收率即据以测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法律规定比例。依据《中华共和G 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要求,2008年新的<中华共和G 所得税法>;要求一般公司所

得税的征收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我G 地区开设组织、场地的,理应从总体上专设组织、场地获得的来自我G 地区的个人所得,及其产生在我G 海外但两者之间专设组织、场地有具体联络的个人所得,交纳所得税。

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征20%的征收率征缴所得税。

國家财G 家税务总下达的《有关小型微利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相关难题的通告》(税务总局[2011]117号),通告确立,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额小于6万余元(含6万余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个人所得减征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國家必须重中之重帮扶的高新企业,减征15%的征收率征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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