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 作者:诺曼工商 发表时间:2020-01-15
为进一步适用小微企业发展趋势,G 家财政部、G 家税务总下达了《G 家财政部 G 家税务总有关进一步扩张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范畴的通告》(税务总局〔2020〕77号),文档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额限制由50万余元提升至100万余元,对年应纳税额小于100万余元(含100万余元)的小微企业,其个人所得减征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1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额限制多少钱?

答:限制由50万余元提升至100万余元,对年应纳税额小于100万余元(含100万余元)的小微企业,其个人所得减征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2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实际期限是如何要求的?

答: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能够享有税务总局〔2020〕77号文档要求的个人所得减征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额计算公式交纳所得税的现行政策(下称“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3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还可以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吗?

答: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不管采用查账征收方法還是核定征收方法,其年应纳税额小于100万余元(含100万余元,相同)的,均能够享有税务总局〔2020〕77号文档要求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4小微企业实际就是指合乎哪些标准的公司?

答: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就是指合乎《中华共和G 所得税法条例全文》第九十二条或是税务总局〔2020〕77号文档要求标准的公司。

即:从业國家非限定和严禁制造行业,并合乎以下标准的公司:

(一)制造业企业,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超出100万余元,从事总数不超出100人,总资产不超出3000万余元;

(二)别的公司,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超出100万余元,从事总数不超出80人,总资产不超出1000万余元。

本通告(税务总局〔2020〕77号)一 条所指从事总数,包含与公司创建劳务关系的员工总数和公司接纳的劳动派遣劳动力总数。

所指从事总数和总资产指标值,应按公司全年度的一季度均值明确。实际计算方法以下:

一季度均值=(季初值+季度末值)÷2

全年度一季度均值=全年度各一季度均值总和÷4

本年度正中间开张或是停止生产经营的,因其具体经营期做为一个缴税本年度明确所述有关指标值。

5公司在一 季度预缴税款所得税时,没法分辨上一缴税本年度是不是合乎小微企业标准的,是不是能够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答:公司年度一 季度预缴税款所得税时,如没有完成上一缴税年度汇算清缴,没法分辨上一缴税本年度是不是合乎小微企业标准的,可暂按公司上一缴税本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税款申请状况辨别。

1、假如依据上一缴税本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税款申请状况辨别合乎小微企业的标准,就能够暂按递减缴税的现行政策预缴税款一季度所得税。假如公司预缴税款时享有了递减缴税现行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小微企业标准的,理应按规定补交税金。

2、假如依据上一缴税本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税款申请状况辨别不符小微企业的标准,但预估年度满足条件的,预缴税款时年度总计具体销售毛利或是总计应纳税额不超出100万余元的,能够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6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是不是必须办理备案?

答:不用办理备案,在预缴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时,根据填好所得税申报表的有关內容,即可享受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7上一缴税本年度为满足条件的查账征收小微企业,怎样预缴税款所得税?

1、依照具体销售毛利预缴税款的,预缴税款时年度总计具体销售毛利不超出100万余元的,能够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实例1

甲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为49万余元。该企业2020年12月总计盈利98万余元,前3个一季度已预缴税款所得税7万余元。

分析:A公司2020年12月总计盈利98万余元,未超出100万余元,预缴税款时可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2020年第4一季度应预缴税款所得税:98×50%×20%-7=2.8(万余元)

2、依照上一缴税本年度应纳税额平均额预缴税款的,预缴税款时能够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留意:即便一季度预缴税款时具体盈利早已超出100万余元,依然按上一缴税本年度应纳税额平均额预缴税款并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实例2

甲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为49万余元。2020年所得税预缴税款方法早已核准为依照上一缴税本年度应纳税额平均额预缴税款。该企业2020年12月总计盈利108万余元,前3个一季度已预缴税款所得税3.68万余元。

分析:A公司2020年12月总计盈利尽管早已超出100万余元,可是因为其2020本年度归属于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而该企业也是依照上一缴税本年度应纳税额的平均额预缴税款所得税,因而,虽然其2020年12月总计盈利早已超出100万余元,但预缴税款时仍可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2020年第4一季度应预缴税款所得税:49÷12×12×50%×20%-3.68=1.22(万余元)

8核定征收所得税的公司,怎样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答:(一)核准应税所得率征缴公司。上一缴税本年度为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预缴税款时年度总计应纳税额不超出100万余元的,能够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实例3

甲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为49万余元。负责人税局核准其主营应税所得率为18%,该企业2020年1~12月获得收益(未税)480万余元,前3个一季度已预缴税款所得税5.4万余元。

分析:1.2020本年度总计应纳税额:

480×18%=86.4(万余元)

能够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2.2020年第4一季度应预缴税款所得税:

86.4×50%×20%-5.4=3.24(万余元)

(二)核准应缴个人所得税额征缴公司。依据递减缴税现行政策要求必须调减预算定额的,由负责人税务局依照程序流程调节,按照原方法征缴。

9上一缴税本年度为不符小微企业标准的公司和新创立的公司是否年度就不可以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了?

答:上一缴税本年度为不符小微企业标准的公司,预估年度满足条件的,预缴税款时年度总计具体销售毛利或是总计应纳税额不超出100万余元的,能够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年度新创立的公司,预估年度合乎小微企业标准的,预缴税款时年度总计具体销售毛利或是总计应纳税额不超出100万余元的,能够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10文档是2020年7月下达的,一 个一季度依照50万余元的规范判断不符小微企业的标准,早已足额按税率预缴税款了所得税,该怎样解决呢?

答:按规定小微企业2020本年度一 季度预缴税款时要享有未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而多预缴税款的所得税,在之后一季度应预缴税款的所得税税金中抵扣增值税。

文中现行政策根据:

1.《G 家财政部 G 家税务总有关进一步扩张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范畴的通告》 (税务总局〔2020〕77号)

2.《G 税总局有关贯彻执行进一步扩张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范畴相关税收征管难题的公示》(G 税总局公示2020年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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